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4〕30号)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支持的政策任务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1.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奖补对象不含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2.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评审择优入库项目
结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占比和适当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对各地市入库项目名额进行分配。请各地市按照《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详见附件1)的评审标准和入库名额,择优评审入库企业。
(二)2025年“创客广东”大赛
1.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含省赛和地市赛),用于支持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费用。具体如下:(1)省赛(含专题赛、省复赛、决赛)由省统筹举办,有意向的地市申请承办,最高不超过680万;(2)地市赛由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
2.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或“创客中国”大赛全国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项目评审入库。各地市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严格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复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企业申报,按规定程序完成项目入库的审核报批,明确入库企业及金额。按照“四挂钩”要求,各地市要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二)及时组织项目填报。一是各地市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2-3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未按时上报项目的地市,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二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项目已上线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请各地市及企业登录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 或 http://210.76.82.21/ 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按要求线上填报或审核,申报截止日期由各地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设定,不得晚于正式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时间。三是各地市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系统有关要求及时上线填报入库项目情况。
我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以上通知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
附件:
1. 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
2. 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安排表
3. 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信息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廖立颖、杨楠;联系电话:020-83133274、83134726)
附件:
1.附件1.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doc
2.附件2.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安排表.xls
3.附件3.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4.附件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信息表.xls